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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尤其是家庭成员的死亡,除了带来丧亲之痛所带来的感情外,还带来与税法极为相关的影响。通过转移因死亡而产生的收入和财产,宪法文本定义各州和联邦区有权征收死因和捐赠转移税(ITCMD),尽管它也对此权限施加了限制,因为我们将稍后见。
随着数字宇宙的扩张,特别是虚拟宇宙的产生之后,实体经济运行向虚拟基地转移,这就产生了以下问题:数字遗产中ITCMD的计算基础是什么?要回答这个问题,我们必须研究继承的概念、数字继承以及ITCMD的计算基础。
继承的概念可以概括为“一个人死后留下的资产和权利、资产和负债的集合” [1]。另一方面,对于数字继承的概念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,巴西继承法立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。
更糟糕的是,在过去十年中,YouTube 和 Instagram 等社交网络上的个人资料激增,这些网络除了简单地为其用户带来名气和认可之外,还通过平台允许的 品牌赞助为他们提供经济利益.并由追随者数量驱动。
尽管数字遗产的概念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,但可以说,数字遗产包括死者在网络上创建和存储的所有内容,其中可能包括博客、社交网络上的个人资料、交易个人资料银行账户、游戏账户、YouTube 频道、云端存档的数字图书、加密货币等。当然,出于税收目的,遗产必须具有经济价值。
从法律角度来看,尽管最近提出了一些法案,例如议员 Alê Silva (PSL-MG) 提出的 PL n° 1,689/2021,但数字继承的监管似乎并未成为立法部门关注的对象。
上述项目提议修订《民法典》,对死者 瑞典电话号码数据 的简介、页面、账户、出版物和个人数据作出规定,包括通过遗嘱和附录对其进行处理。CC/02 中规定的继承概念将扩大到包括版权、个人数据、出版物以及社交网络上的交互、云文件等。同样,PL n° 5.820/19 在 CC/02 中定义了数字遗产,例如视频、照片、书籍、社交网络密码以及专门存储在万维网、云中的其他元素。
这些提案遇到了一个重大障碍:CF/88 第 5 条第 XII 项规定了与通信有关的数据不受侵犯的权利,除非法院命令以及刑事调查或刑事程序指示法规定的情况。换句话说,宪法规定的隐私权和数据不可侵犯权阻止继承人获取数字遗产,除非在特殊情况下。
因此,法律问题与道德问题相互作用:死者的继承人,特别是他的家人,是否应该有权访问交换的消息、照片和其他私人信息?
更不用说在很多情况下,而且这是趋势,资产受到密码保护,密码无法被“破解”,如果无法破解,就可以防止数字资产被清算。
另一个问题是死者生前缺乏决心,能够“一步一步引导”数字资产的分配。在这种情况下,法院的裁决可能会让合法继承人获得这些藏品,但风险仍然是由司法机构决定的这种分配与死者的遗嘱不一致。虚拟遗产由没有实体支持的资产组成,这使得它们的分配变得困难。例如,如何分配从商品推销中获得的资源、通过订阅访问虚拟内容而获得的资金等?

已经提到的 PL No. 1,689/2021 旨在至少规范访问死者数字继承的个人资料和其他组成部分的问题,规定除了遗嘱印章外,继承人将能够访问该帐户,如果他们出示死亡证明,选择是否使用它。如果没有继承人,该档案将由馆长处置,直到移交给正式合格的继承人为止。
在司法部门,这个问题仍处于起步阶段,尽管最近的立场已开始勾勒出该主题的轮廓。2020年,STJ第二部分更新了对遗嘱的理解,认为遗嘱人的遗嘱表达优先于遗嘱的法律手续,例如用圆珠笔签署文件。
南希·奥尔德里吉 (Nancy Aldrighi) 部长的投票免除了数字遗产的物理打印和签名,使数字收藏的所有者更容易在生活中表达其关于其分发的意愿[2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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